内容摘要
萨法维王朝(1501—1736)在阿巴斯一世初期面临着严重的统治危机,对内政权世俗和宗教合法性受到质疑,对外外敌入侵王权受到严重威胁。面临内外交困的危机,阿巴斯一世采取了以加强中央集权为核心的改革,创建“格胡兰”军队,加强对军队的控制;改革行政体制,削弱地方势力;进行土地改革削弱部落经济基础;迁都伊斯法罕,重建王朝统治中心。涉及多层面的改革内容使萨法维王朝摆脱危机,对内成功遏制部落割据势力,重塑中央权威;对外成功收复失地,为王朝强盛奠定重要基础。阿巴斯一世的改革使萨法维王朝焕然一新,进入极盛时期,同时也对伊朗历史进程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作者简介
贺婷,西藏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讲师;马睿,西藏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项目来源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伊朗萨法维王朝时期的部落与国家构建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文章来源 原文刊登于《内蒙古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2期。全文如下:
阿巴斯一世(Abbas Ⅰ),后世称阿巴斯大帝,在位时期通过加强中央集权为核心的全面改革挽救萨法维王朝内忧外患的危机局面,成功延续萨法维王朝国祚,使王朝进入全盛时期,疆域版图远达库尔德斯坦和土耳其东部,区域影响力获得空前发展。萨法维王朝是继阿契美尼德王朝和萨珊王朝后第三个统一伊朗东西部的王朝,也是伊朗历史从中世纪向近现代过渡的转型时期,具有重要地位,而阿巴斯一世全面改革使萨法维王朝在16世纪成为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莫卧儿帝国齐名的伊斯兰世界三大帝国之一,被称为伊斯兰世界最后的黄金时代。阿巴斯一世在位42年,将萨法维王朝打造成为东西方闻名遐迩的国家,有西方学家将他与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等媲美,足以见得阿巴斯一世在伊朗历史上的功绩与地位,这也使其成为学术界研究萨法维王朝历史的重要研究对象。国内外学者在传统的萨法维王朝研究语境中对阿巴斯一世改革基本持肯定态度,大卫·毕罗(David Blow)认为阿巴斯一世能在弱冠之年登基,面临国内外复杂形势做出正确选择,与他的个人成长经历有着密切关系。斯蒂芬·戴尔(Stephen Dale)认为阿巴斯一世带领萨法维王朝克服帝国发展中的瓶颈,将国家带入帝国繁荣的轨道,确立帝国体制,并对伊朗的军事、政治、宗教和文化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国内学者冀开运认为阿巴斯一世改革对土库曼部落的权力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加强了中央对地方政权的管理和控制,这位被称为“能够任意主宰国家臣民生死和命运”的君主在王朝遭到部落破坏之后从困境中闯出一条改革之路。基于以上学者的观点,阿巴斯一世的正面评价居多,其改革对萨法维王朝加强中央集权、巩固统治产生积极作用,那么阿巴斯一世改革究竟为何种形式的改革?改革采取哪些具体的措施?改革对帝国统治的影响是否都是有益的?基于国内学术界对此研究相对薄弱,同时为了更好地理解上述问题,笔者试图通过宏观历史视角对阿巴斯一世改革的背景、采取的措施等进行系统梳理,从系统化、全局化角度入手,研究阿巴斯一世改革对萨法维王朝和伊朗整体历史进程的意义,从而对阿巴斯一世改革和阿巴斯一世本人有更全面和准确的认知。
1571年1月27日阿巴斯出生于呼罗珊(Khorasan)行省的首府赫拉特(Harat,今属阿富汗)是萨法维王朝国王胡达班达(Khudabanda)与王后海尔·妮萨(Khayral-Nisa)的第三个儿子。阿巴斯在两岁时被塔赫马斯普一世(Tahmasp Ⅰ)任命为呼罗珊地区的总督,沙姆鲁部落的阿里·古里·汗(Ali Quli Khan)担任他的导师和保护者。阿巴斯在赫拉特生活期间,接受了系统的宗教和军事教育,成为一位性格坚毅、才能出色的王子,同时经历了国家因土库曼部落的争权而陷入的混乱状态,母亲和哥哥等家族成员都因权力被谋杀,自己也成为土库曼部落贵族争权的政治筹码。1587年,马什哈德(Mashhad)的总督穆尔希德·古里·汗(Murhid Guli Khan)与阿巴斯的导师阿里·古里·汗爆发冲突,前者获胜后将阿巴斯从赫拉特带到马什哈德,成为他的新任保护者和导师。在穆尔希德·古里·汗的精心策划和支持下,阿巴斯于1587年10月16日正式登基成为萨法维王朝的第五位国王即阿巴斯一世。
阿巴斯一世登基时的萨法维王朝面临着严峻的困难与挑战,以土库曼部落为主的各方势力的激烈角逐导致国力衰退;内乱引来两大宿敌奥斯曼帝国和乌兹别克汗国的入侵,造成萨法维王朝的国土大面积沦丧,此时萨法维王朝的统治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言而简之,阿巴斯一世即位之初的萨法维王朝千疮百孔,亟待拯救。
(一)政权世俗合法性面临挑战
在阿巴斯一世登基前,萨法维王朝内部的权力争夺已然十分严重,三股势力相互倾轧:帕里·汗(Parikhan)公主和其舅舅沙姆克哈·苏丹(Sham khal Sultan)为首的格胡兰(Ghulams)即奴隶出身的派别,波斯贵族势力支持的海尔·妮萨王后以及传统的土库曼部落贵族,三股势力的权力争夺导致萨法维王朝政局动荡,国家统治陷入危机。
海尔·妮萨王后在土库曼部落的支持下除掉格胡兰支持的帕里·汗公主和沙姆克哈·苏丹,而海尔·妮萨也很快被土库曼部落密谋杀死。阿斯一世登基后,混乱的政治局势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各方势力攘权夺利仍十分严重。首先,中央政权不稳定。穆尔希德·古里·汗拥立阿巴斯即位后被封为大维齐尔(Grand Vizir,国王以下最高级别官员,相当于宰相),成为萨法维王朝当时最有权势的人,但是穆尔希德·古里·汗一家独大的形势并没有维持多久,很快遭到来自土库曼沙姆鲁(Shamlu)部落和乌兹塔基鲁(Ustadju)部落其他贵族以及与他们联盟的波斯贵族的反对。双方明争暗斗激烈,中央政权陷入危机。其次,地方反对势力盘踞。除中央宫廷内部土库曼各部落的纷争,地方政权也出现反对阿巴斯一世的声音。由于阿巴斯一世通过废除其父胡达班达而获得王位,萨法维王朝始终保留有土库曼-蒙古部落中平等继承的传统,即王位面前家族子孙人人平等,统治者的所有子嗣都有机会获得王位。当阿巴斯一世通过政变的手段获得王位后,萨法维家族的其他王室成员也在土库曼部落的支持下蠢蠢欲动,意图夺取王位。在呼罗珊地区,恺加(Qajar)部落和乌兹塔基鲁部落中反对穆尔希德·古里·汗的埃米尔(Amir,萨法维王朝时期的地方长官)们支持伊斯玛仪一世(Ismail Ⅰ)之子巴赫拉姆(Bahram)的儿子为王;在伊斯法罕(Isfahan),其他部落的埃米尔们则支持阿巴斯一世的同胞弟弟——年仅13岁的阿布·塔利布(Abu Talib);这种混乱局面在阿巴斯一世登基的前三年一直持续并且还渗透到了法尔斯(Fars)、克尔曼(Kirman)和亚兹德(Yazd)等地。
(二)政权宗教合法性受到质疑
阿巴斯一世不仅面临政权合法性的挑战,其宗教合法性同样受到质疑,根据萨法维教团的传统,教团的世俗领袖即宗教领袖担任教团的皮尔即导师(Pir),而萨法维教团的精神导师历来都与世俗领袖联系在一起,即前一任领袖去世后,后一任领袖自动担任世俗和宗教权的统治者。由于阿巴斯一世通过政变登基,虽然在世俗层面其父胡达班达失去王位,但是后者的宗教权威仍被很多信徒承认,造成萨法维王朝宗教权威和世俗权威分裂的局面。此外,宗教权威的挑战不止于此,当时萨法维王朝还兴起了努齐他维(Nuqtavi)即反对阿巴斯统治的宗教极端运动,严重影响阿巴斯一世的宗教权威。
政局的持续动荡直接导致萨法维王朝经济恶化,阶级矛盾激化。各地地方势力的混战造成大量贫民逃离家园,土地荒芜,政府税收连年下降。据统计,政府年末收入从1511年的500万金币下降到了1571年的300万金币,而平民的苛捐杂税却在连年增长,仅1570—1587年的十几年内税收就增长了5倍。各地平民起义不断,比如大不里士(Tabri)的平民和手工业者曾攻占该城达两年之久。阿巴斯一世登基伊始就面临国家内部以土库曼部落为首的各方派系嚣风遂行,地方割据势力不断做大,社会经济凋敝,下层民众民不聊生频繁起义的困局。
(三)外敌入侵王权受到威胁
除国内形势的严峻考验外,国际形势对刚刚登基的阿巴斯一世也十分不利。萨法维王朝内部的政局混乱直接导致奥斯曼帝国和乌兹别克汗国趁虚而入,率兵入侵。在阿巴斯一世登基时,已经占领了萨法维王朝的大半领土,严重威胁着萨法维王朝的统治。
首先,奥斯曼帝国入侵萨法维王朝西部。1555年,萨法维王朝与奥斯曼帝国达成《阿玛西亚协议》(Treaty of Amasya)后,两国在此后一直严守协议规定,保持着和平的往来。这段时期是两国交往的蜜月期,两国互通有无,高层访问不断。当1559年奥斯曼苏丹的小儿子起兵造反失败,带着亲眷和部下逃到萨法维宫廷意图避难时,塔赫马斯普一世没有允许,并于1561年下令将苏丹的小儿子和其四个儿子吊死在加兹温马场,后把尸体转交给奥斯曼帝国来使,带回伊斯坦布尔。此外,在1566年和1576年,萨法维王朝前后两次派大规模使团访问奥斯曼宫廷,出访规格之高、人数之多为世人称道,使团受到奥斯曼宫廷的热情款待,但是两国的关系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而再起波澜。
但是两国的关系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而再起波澜。一方面,奥斯曼帝国在西方战场的失败使其迫切希望在东面获得补偿以转嫁国内矛盾。1571年,奥斯曼帝国在与西方基督教国家爆发的勒潘多海战(Battle of Naupactus)中惨败,打破了土耳其军队不可战胜的神话,使得奥斯曼帝国在西方的实力受到了严重削弱,国内矛盾丛生。当时的奥斯曼苏丹穆拉德三世(Murad Ⅲ)希望通过入侵伊朗,获得更多土地从而找到自信。另一方面,萨法维王朝的国内形势也给了奥斯曼帝国机会,自塔赫马斯普一世去世后,国家持续动荡,胡达班达统治时期库尔德(Kurd)、希尔凡(Shirvan)等边境地区的叛乱则给了奥斯曼帝国可乘之机。1578年,奥斯曼帝国纠集几个萨法维王朝边境的库尔德部落向阿塞拜疆挺进,战火很快蔓延至格鲁吉亚大部分地区,奥斯曼军队连续占领了卡尔斯(Kars)、希尔凡等地,萨法维军队虽顽强抵抗并守住一些地区,但是终因国内政局不稳以及各地爆发的起义而无法全力抵挡奥斯曼的进攻,丢失了包括库尔德斯坦、高加索、洛雷斯坦等地的大片领土。1585年,首都大不里士再一次被奥斯曼军队占领,损失惨重。至此,阿巴斯一世登基时,萨法维王朝北部和西部的大片领土都已悉数归入到奥斯曼帝国手中。
其次,乌兹别克汗国在东面占领呼罗珊地区。乌兹别克汗国与萨法维王朝因为争夺呼罗珊地区的统治权而一直纷争不断。萨法维王朝统治初期,乌兹别克汗国数次进犯呼罗珊地区,双方互有胜负。1551年后,因乌兹别克汗国的内斗和国际形势的变化,呼罗珊地区一直在萨法维王朝的控制之下,政局相对稳定,乌兹别克汗国在新任汗王阿卜杜拉汗二世(Abd Allah Khan Ⅱ,1583—1598在位)的领导下摆脱内乱,重新崛起。此时的萨法维王朝政治形势恰好相反,内乱不断,政局不稳,乌兹别克汗国自然不会错过大好良机,因此呼罗珊地区相对稳定的态势被迅速打破。1585年,乌兹别克汗国在东边攻占费尔干纳(Fergana)、卡什喀尔(Kashkar)和胡坦(Hutan);在南边夺取巴尔赫(Balkh)、塔哈尔斯坦(Taharstan)和巴达赫山(Badakhshan);向西占领呼罗珊和阿斯特巴德(今伊朗戈莱斯坦省的首府戈尔甘),并进军吉朗,将该省的波斯总督赶出。1587年2月,阿卜杜拉汗二世率领大军入侵赫拉特,在围困该城9个月后于1587年11月最终攻破,并在进入赫拉特后处死了该省总督阿里·古里·汗·沙姆鲁(Guli Khan Shamlu)。
此时的萨法维王朝国内国外的严峻形势与16世纪30年代时的情境有着惊人的相似,都是内有土库曼部落军队各自为政,割据叛乱;外有奥斯曼帝国和乌兹别克汗国强敌虎视眈眈,趁火打劫。此时的萨法维王朝同样需要一位像塔赫马斯普一世一样的君主,能够力挽狂澜拯救国家于水火之中。正是由于国内以土库曼部落为首的各方势力的争夺战,才导致国家面临外敌的入侵,所以阿巴斯一世登基后的核心任务是如何摆脱国内困局,重塑中央集权。
二、阿巴斯一世中央集权改革的主要内容
萨法维王朝内外交困的被动局面给阿巴斯一世带来巨大的压力,如再不寻求变革,萨法维王朝将面临统治覆灭的危险,尤其以格席尔巴什军队为首的土库曼部落,他们的权力严重阻碍萨法维王朝政治的统一和国家的稳定。面对严峻的国内外形势,阿巴斯一世在即位后对萨法维王朝的政治、军事、财政、宗教等方面进行以加强中央集权、遏制部落权力为核心的全面改革,以图迅速摆脱国家政治的颓势,重塑国家权力。
在进行改革之前,阿巴斯一世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从没有实权的傀儡转变成萨法维王朝真正的统治者。在即位之初,萨法维王朝宫廷中的权力基本掌握在穆尔希德·古里·汗的手中,这位一手扶植阿巴斯上位的乌兹塔基鲁部落首领只想利用国王导师的身份操纵政治,穆尔希德·古里·汗的专权也引起了其他土库曼部落的反感和不满。1589年7月,在阿巴斯一世登基9个月后,利用其他部落对穆尔希德·古里·汗的仇视而借机除掉这位权倾一时的大维齐尔。阿巴斯一世在这场政变中充分展示了其作为一个合格君王的天赋和才干,也对其他贵族起到了震慑作用。阿巴斯一世在杀死穆尔希德·古里·汗时对众人说道:“我才是你们的国王,我们都要忘掉苏丹·胡达班达的统治,现在是我这个国王来做决定的时候了!”在手握实权后,阿巴斯一世着手对萨法维王朝进行全面改革。
(一)创建“格胡兰”军,加强对军队的控制
萨法维王朝前期内乱丛生,政局不稳,其根本原因在于土库曼部落对军权掌控凌驾于国王之上所致。实际上,萨法维王朝早期的统治者们也意识到了军队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彻底有效地解决土库曼部落对萨法维王朝军队的影响,针对这一问题,阿巴斯一世开始对军队进行改革,加强对军队的直接控制。阿巴斯一世的军事改革主要分为两个步骤,一方面建立由“格胡兰”(Ghulams)即奴隶出身的军人组成的军队;另一方面则是裁减传统的土库曼部落军队。
“格胡兰”主要由来自格鲁吉亚、亚美尼亚以及切尔克斯的奴隶组成,这些人在塔赫马斯普一世时开始大量进入萨法维宫廷,在皈依伊斯兰教后成为国王近臣或妃嫔,到了阿巴斯一世时期成为可以代替土库曼部落军队的选择。所谓的奴隶制度在伊斯兰国家与西方国家相比有很大不同,前者更倾向于使这些非穆斯林皈依伊斯兰教,成为国家体制下的一部分,有时甚至成为统治阶级的一部分或建立新的国家,如埃及的马穆鲁克王朝;而西方的奴隶制度更多的是从种族角度出发的一种从属关系,伴随的是失去人身自由和权利保障甚至生存权。西方的奴隶制伴随着大农场种植业开始,而这种奴隶制本身不适用于伊斯兰世界对奴隶的认识和奴隶制度的实践,所以本文所说的奴隶与传统西方语境中的奴隶制度有着很大的不同。
1589年,阿巴斯一世在来自英国的罗伯特·谢尔利(Robert Sherley)和安东尼·谢尔利(Anthony Sherley)兄弟的帮助下,开始组建以“格胡兰”为首的新式军队。这支新式军队包括类似于奥斯曼帝国近卫军的骑兵队,由1万名皈依伊斯兰教的“格胡兰”组成,他们直接对阿巴斯一世负责,向其效忠;1604年招募2万名亚美尼亚人加入格胡兰军队;1616年,130000名格鲁吉亚俘虏被带回波斯,以充实格胡兰军队。此外,阿巴斯一世还专门招募了3000名“格胡兰”军人担任自己的贴身卫队,负责自身的安全防护。除由“格胡兰”组成的军队外,阿巴斯一世还组织建立由伊朗农民和城市居民组成、少量非土库曼部落的土库曼人和阿拉伯人在内的12000人的炮兵和12000人的火枪队,其中炮兵队配备有500门大炮,火枪队则持有当时最先进的火枪。
在组建以“格胡兰”为主的新式军队的同时,对待传统的土库曼部落军队,阿巴斯一世采取逐渐裁减军队人数、加强中央对部落军队控制的政策。在萨法维王朝早期,土库曼部落军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为萨法维王朝的建立发挥了重要作用。部落军队的日常供给和管理主要由土库曼部落贵族直接负责,这些部落贵族在战时领导部落军队在外征战,后者听从前者指挥,前者从自己获得的封地和食邑中为后者提供军饷。这种军备模式的弊端在于国王没有军队实权,无法对军队形成直接有效的控制,国王权力难以在地方形成权威。同时,部落军队的供给依靠部落贵族土地提供而非国库调拨,很容易使部落军人唯部落贵族命令是从,只知部落首领而不知国王,长此以往形成了部落贵族不听国王号令、拥兵自重的局面,成为部落贵族割据叛乱、分裂国家的温床。阿巴斯一世在军队改革时减少了传统部落军队的骑兵人数,裁减下来的空缺由“格胡兰”军队填补,这样在士兵人数上“格胡兰”军队已经超过了传统的格席尔巴什军队。
阿巴斯一世的军事改革一方面改变了萨法维王朝建立以来,土库曼部落独掌军权、一家独大的局面。“格胡兰”军队的建立使国王不再只依靠传统的部落军队,“格胡兰”军队的供给来源于国库则使其完全向国王效忠,加强国王对军队的控制,“格胡兰”人、阿拉伯人以及波斯人的加入使得土库曼人不再是萨法维王朝军队的唯一来源,避免土库曼部落贵族对军队的绝对控制;另一方面经过整合的军队更有利于国王统一指挥,而炮兵和步兵等新兵种的增加改变了萨法维王朝过去单一的兵种,有利于军队适应已经变化的国际形势;而火炮火枪等现代武器的增加也使军队大大提高了战斗力,有利于在抵御外敌入侵的战斗中获得胜利。这支部队是伊朗历史上的第一支近代化军队,奠定了伊朗近代军队的基础,在伊朗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这支军队也是阿巴斯一世收复失地的主要军事力量。
(二)改革行政体制,削弱地方势力
自萨法维王朝建立后,土库曼部落因为对王朝建立的贡献获得了大量的封地和赏赐,部落贵族把控中央和地方的军政大权,长此以往,形成许多能与中央抗衡的地方割据政权。这些贵族或成为独立王国里的实际统治者,或成为叛国投敌的主力军,对王权产生重要威胁。建立从地方到中央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避免地方割据势力壮大,加强中央集权成为阿巴斯一世行政改革的核心内容。
第一,重新设立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机构。阿巴斯一世掌权后,在中央建立由各部落埃米尔、官员以及伊斯兰教乌里玛组成的最高会议机构,旨在中央拥有绝对效忠国王的官员阶层,以便于其发号施令。最高委员会的成员名单由阿巴斯一世亲自制定,所有官员必须绝对效忠于国王,一旦入选无诏不得擅自离开王庭,不得再兼任其他地方官职。在地方,掌握军政大权的行政总督不再只由土库曼部落贵族担任,而是由国王亲自指派,阿巴斯一世还设立副总督一职以监督限制并分化总督的权力,这样可以避免行省总督一人做大不被中央控制的局面出现。此外,阿巴斯一世在伊朗的各大城市设立市长一职,主要负责城市行会中的税收分配和纳税数目,该职位不受行省总督管制直接听命于国王。综上,阿巴斯一世建立起一套从上到下、直接对国王本人负责的行政管理体系,加强了地方与中央的政治和经济联系。
第二,重用“格胡兰”人和波斯文官,逐步取消土库曼部落贵族特权。萨法维王朝初期,统治者们为巩固王朝统治已经有意识地开始重用波斯文官,阿巴斯一世时期,统治阶级内部开始引进“第三种力量”即“格胡兰”,“格胡兰”人正式进入王朝的核心统治阶级。这些人与土库曼部落贵族和波斯文官有着重要区别,土库曼部落贵族和波斯文官在伊朗拥有各自的利益集团,他们或出身于伊朗土著的贵族家族或是出身于为王朝立下汗马功劳的军功部落,对国王的忠诚度有时会让位于自身家族的利益。“格胡兰”人则不同,他们出身外来的战俘和奴隶,本身社会地位低下,只有忠心于国王才能有机会获得提升,所以相比于前两者,阿巴斯一世更容易掌握和控制“格胡兰”官员,有利于王权巩固。据统计,阿巴斯一世统治晚期,在王朝任命的所有埃米尔中,“格胡兰”出身的埃米尔已经占到了20%,在当时史书的记载中,王朝重要的89个埃米尔中,有74位出身于土库曼部落,15位出身于“格胡兰”人。
第三,取消宫廷“导师制度”,切断王子与土库曼部落贵族的联系。王室“导师制度”即阿塔贝格(atabeg),是游牧部落遗留下来的传统制度,“atabeg”来源于突厥语,“ata”在突厥语中是“父亲”的意思,“beg”的意思为“长官”,这两个单词组合在一起相当于汉语中的“太傅”、英语中的“tutor”。阿塔贝格制度在塞尔柱王朝时期已经开始使用,是土库曼部落遗留的游牧民族分封制的残余。萨法维王朝初期也沿用了这一制度,如塔赫马斯普一世继位时只有10岁,年龄太小无法亲政,由塔赫马斯普的阿塔贝格——出身于拉姆鲁部落(Rumlu)的迪夫·苏丹(Div Sultan)摄政。该制度具体实施原则为萨法维王子继位前,需要到各省担任总督锻炼自身的才能,而各行省的土库曼部落贵族的长官就起到教导王子的作用,这些监督教育王子的人被称呼为阿塔贝格即“太傅”“导师”。
萨法维王朝初期的阿塔贝格基本上由“格席尔巴什”出身的土库曼部落贵族担任,诚然这种制度对王子的能力培养有所帮助,但是极易导致土库曼部落贵族对王子的控制,成为土库曼部落贵族争权夺利的工具,在塔赫马斯普一世在位的前十年,他的导师迪夫·苏丹利用王子导师的身份对其施加影响并且大肆攫取权力最终导致王朝十年内乱,所以阿巴斯一世登基后便取消了该制度。此后,王子们被隔离在宫廷之内,禁止与宫廷官员尤其是土库曼贵族接触,避免土库曼部落对王子们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土库曼部落贵族利用王子造反作乱的可能。
(三)进行土地改革,削弱部落经济
阿巴斯一世时期土地改革的核心内容是通过各种方式大规模削减土库曼部落贵族的土地,以达到削弱其经济基础的目的。土库曼部落贵族为萨法维王朝立下的功劳而获得大量的受封土地,封地主要有两种形式:“提乌里”(Tiyul)和“索犹加尔”(Suyulghal),这两种制度都是伊克塔即分封制度的变体,前者是指代替薪水或者维持军队为条件的土地制度,后者则指在分配过程中无任何附加条件的永久性封地。这些土地的收入和管理均由部落贵族负责,大部分税收都落入部落贵族之手,国库只能得到很小一部分。这两种形式的土地制度使大量的土地收入落到土库曼部落贵族手中,成为他们以地养兵的经济基础。如阿塞拜疆的祖尔卡达尔(Zul Qada)部落首领占有法尔斯和克尔曼的广大地区,征收贡赋,蓄养私兵,设立法庭,俨然成为独立君主。
在萨法维王朝初期,塔赫马斯普一世时期采取了一些措施限制土库曼部落贵族的分封,但收效甚微。阿巴斯一世统治时期,开始加大力度进行土地改革,主要采取转移土地的方式来遏制部落贵族的土地发展。首先,中央官员以向国王或圣殿效忠为借口,组织部落贵族捐献土地,从而将这些土地转变为王室土地;其次,将犯错而遭到国王厌弃的部落贵族官员的土地收归王室所有;最后,阿巴斯一世以国王的名义低价购买土库曼部落贵族的土地。通过以上这三种方式,萨法维王朝在阿巴斯一世统治时期将大量的原本为部落贵族的受封土地收归国有,削弱后者养兵的经济基础。据统计在1588—1606年间,王室从土库曼部落贵族手中获得了大量的土地,其中包括伊斯法罕、亚兹德、克尔曼、卡山(Kashan)的大部分地区,以及加兹温(Qazvin)、吉朗(Gilian)、库姆(Qum)和马赞德兰(Mazandalan)的大片领土。如此一来,这些收归王室的土地由国王直接掌管,税收收入直接上缴国库。土地改革和行政改革相辅相成,国王直接控制的土地越多,所需要的土库曼官员就越少,这样土库曼部落贵族的地方行政职务大幅度减少,其对地方的影响力也大幅度降低。此外,阿巴斯一世还下令将大量的土库曼部落民众从他们的聚居地强行迁往其他驻地,如把库尔德人迁往伊斯法罕和呼罗珊北部、把卡尔曼鲁(Kalmanlu)部落迁到法尔斯等,同时把来自高加索地区的格鲁吉亚、亚美尼亚等移民迁往重要的战略要地,这种做法有利于打破土库曼部落的社会结构,削弱他们的凝聚力。
(四)迁都伊斯法罕,重建王朝中心
阿巴斯一世即位后决定迁都,并于1589年春天,将萨法维王朝的首都由加兹温迁往百里之外的伊斯法罕。萨法维王朝立国之后曾历经三次迁都,大不里士、加兹温都曾因统治需要作为首都发挥过重要职能,而第三次迁都至伊斯法罕的原因与当时国内外形势、阿巴斯个人喜好、伊斯法罕自身地理位置等有着密切关系。强化王权、加强中央集权则是阿巴斯决定迁都伊斯法罕的根本原因所在。
第一,通过迁都分化土库曼部落贵族势力。萨法维王朝的建立主要依靠土库曼部落的支持,立国之后,国家机器的运转却处处受制于土库曼部落。萨法维王朝的统治者一直在试图采取各种措施将土库曼部落融入伊朗本土的波斯文明体系,如重用波斯文官、与波斯当地贵族联姻等,但总体收效甚微。一方面,土库曼部落贵族的地方分离主义势力长期困扰着萨法维王朝的军队、行政等各方面的统治,一直是统治者的心头大患;另一方面,面对拥有千年波斯文明的伊朗,萨法维王朝作为外来统治者必须扩大统治基础,将王朝统治融入波斯文明,以此来巩固自身统治,所以将王朝的统治中心远离土库曼部落根基深厚的伊朗西北部,迁往波斯文化底蕴深厚的中部地区,扩大了王朝统治基础,这是阿巴斯一世迁都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伊斯法罕历史上深受古代波斯文明熏陶,是波斯文明中心之一,其周围包括设拉子(Shiraz)、亚兹德在内的城市也都一直荡漾在波斯文明的海洋中,所以选择伊斯法罕作为新的首都,一方面可以摆脱伊朗西北地区传统的土库曼部落的制约,另一方面可以加强王朝的波斯因素,使其真正转变为伊朗的本土王朝,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同时也是现代伊朗民族多元化发展的重要步骤。
第二,优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伊斯法罕位于扎格罗斯山(Zagro)和库赫鲁德山的谷地中。扎格罗斯山脉发源于土耳其,从西北向东南穿过伊朗中部,与北部的厄尔布尔士山脉两连,形成伊朗高原。伊斯法罕海拔1585米,发源于扎格罗斯山东侧的扎因代河(Zayanderud)穿城而过,被当地人称为“生命之河”,形成土地肥沃水量充沛的平原地带。气候常年温和宜人,十分适宜人居住,位于两山之间的地理位置退可攻亦可守。丰沛的水资源能够承担起供给庞大人口尤其是王朝常备军的重要任务,客观上有利于王朝的政治稳定和王权的巩固。更为重要的是,伊斯法罕位于伊朗高原中心地区,对外远离萨法维王朝的强大对手奥斯曼帝国的统治区域,相比于加兹温等城市又靠近萨法维王朝的东部边疆和波斯湾地区,既可以避免西部敌人的长驱直入,同时也可以随时向东北部的乌兹别克汗国用兵。对内伊斯法罕远离土库曼部落贵族势力的核心区域,能够满足阿巴斯一世重塑王权、打击帝国分离主义势力的夙愿。
第三,伊斯法罕悠久的波斯文化底蕴有利于巩固王权。伊斯法罕一词源自波斯语,原意“军队”,古代曾是军队的集结地,因此而得名伊斯法罕。伊斯法罕作为伊朗最古老的城市之一,最早可以追溯到新石器时代。在公元前4—5世纪的阿黑门尼德王朝时期开始建城,是伊朗境内南北往来的必经之路,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在萨法维王朝时期已经成为伊朗著名的手工业和贸易中心,曾多次作为伊朗历代王朝的首都,塞尔柱帝国时期也曾以伊斯法罕为都。历史悠久造就伊斯法罕深厚的波斯文化底蕴,所以在阿巴斯一世时期,伊斯法罕悠久的历史和繁荣的经济已经具备担任首都的职能,曾多次作为萨法维王朝初期君主巡幸之地和接待外国使臣的重要地点。如伊斯玛仪一世在位时经常到此巡游,并修建了著名的“世界之画”公园,塔赫马斯普一世时也经常到伊斯法罕接待外国使臣,曾在此接见莫卧儿帝国(Mughal Empire)皇帝胡马雍(Humayun)(1530—1556年在位)。从历史宏观角度不难发现,能够在伊朗高原进行长久统治的外族王朝都会不约而同融入波斯本土文化,虽然外来文化势必会对波斯文化产生影响,但长久以来波斯本土文化并未被其他文化同化,相反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王朝的发展,波斯文化强大旺盛的生命力促进外来文化的深度融合。萨法维王朝在入主伊朗后融合波斯本土文化巩固自身统治是必然选择,而浓厚的波斯文化氛围和曾经担任首都的历史使伊斯法罕成为阿巴斯一世巩固王权远离部落分离主义势力的首选之地。
第四,伊斯法罕是阿巴斯一世个人最喜欢的城市。这里温和的气候和灿烂的历史都给这位年轻的帝王带来前所未有的感受,他十分乐忠于将伊斯法罕按照他的构想建设成一座伟大的城市,以施展自身的艺术才华。伊斯法罕在阿巴斯一世的建设下,成为当时世界上最为举世瞩目的城市之一。阿巴斯一世本人亲自参与城市的设计与建设,伊斯法罕城市的格局设计基于传统的波斯“查赫巴格”模式,在聘用本国建筑师的同时还任用来自中国、印度以及意大利的艺术家和工匠陆续建成很多至今还闻名于世的建筑物。例如,长约510米、宽度为165米的国王广场(Naqsh-e Jahan Square),广场南边的双层拱顶清真寺——国王清真寺(Shah Mosque),东边为纪念伟大的学者谢赫·鲁特福拉(Shaykh Luth Allah)而建立的谢赫·鲁特福拉清真寺(Shaykh Lutf Allah Mosque)。在伊斯法罕基本建成后,为了发展首都的经济,阿巴斯一世将拥有经济头脑、善于经商的亚美尼亚人集体迁到伊斯法罕附近的郊区,为了鼓励他们来此定居,阿巴斯一世还允许他们继续保持自己的基督教信仰,并为他们建设教堂,如玛丽教堂(Church of Mary)。
为将伊斯法罕建设成世界性的大都市,阿巴斯一世允许英国、荷兰等西方国家的公司在此设厂、定居,尊重外国商人的信仰。史书记载,当时的伊斯法罕各国人齐聚,包括印度人、中国人、英国人、俄罗斯人、荷兰人、花拉子模人、犹太人、西班牙人等各色人等,成了当之无愧的国际化大都市。据法国人查尔丁(Chardin)统计,17世纪时的伊斯法罕人口与伦敦的人口相当,而当时伦敦人口约为67万,所以伊斯法罕的人口在60万以上。据记载,当时的伊斯法罕城拥有约162座清真寺、48所学校、273个洗浴中心以及超过1802家的商队旅馆,为各国商旅及传教士提供服务。伊斯法罕城的规模之宏大、建设之精美引起过往世人的无数赞叹,意大利传教士皮尔特罗(Pietro Della Valle)将伊斯法罕比喻为“新罗马”;当时生活在伊斯法罕的波斯人骄傲地把伊斯法罕称之为“世界的一半都在伊斯法罕”;更有波斯诗人曾说“如果‘世界’是一个词,那么‘伊斯法罕’就是它的真正含义”。萨法维王朝在迁都伊斯法罕后,土库曼部落贵族势力逐渐衰落,波斯贵族势力开始增长,萨法维王朝也开始向波斯本土王朝过渡。同时,伊斯法罕位于伊朗中心的地理位置给阿巴斯一世收复西北部和东北部失地奠定交通便利的基础。迁都伊斯法罕是阿巴斯一世以加强中央集权为核心改革的重要一环,伊朗高原核心地带的地理位置为阿巴斯一世加强中央集权、分化瓦解土库曼部落贵族势力提供重要的政治战略保障;浓厚的波斯本土文化可以满足阿巴斯一世重用波斯文官、加强民族融合、构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宏图大略。
三、阿巴斯一世改革的影响
阿巴斯一世登基后实行的国家全面改革给萨法维王朝以及伊朗历史带来深刻的影响,对内加强中央集权,重塑王权权威,稳定国内政局;对外为萨法维军队收复失地、重现萨法维王朝的辉煌提供了重要保证。最为重要的是阿巴斯一世的改革削弱土库曼部落对王朝的影响,使其地方分离主义势力得到遏制,国家得以对土库曼部落形成相对有效的控制。此外,阿巴斯一世改革对萨法维王朝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遏制部落势力,重建中央权威
阿巴斯一世对内改革根本目的是限制土库曼部落贵族的权力。
第一,在军事上,创建非土库曼化的“格胡兰”军队,削弱萨法维王朝对土库曼部落军队的依赖,军事上的改革在短期内并没有使萨法维王朝的军队力量下降,“格胡兰”军队反而在收复失地的过程中立下功劳。例如,在1598年,萨法维王朝与乌兹别克汗国的战斗中,乌兹别克军队有12000人,阿巴斯一世则有10000余名士兵,其中他的贴身禁卫军即出身于“格胡兰”的200余名军人在国王强有力的鼓舞下,率先冲向乌兹别克军队并破坏后者的阵型,刺伤乌兹别克军队的统帅,并且最终取得这场战争的胜利,这也从侧面证明了“格胡兰”军队的战斗力不亚于土库曼部落的格席尔巴什军队。
第二,在行政上,阿巴斯一世重用“格胡兰”出身的官员和波斯文官,使萨法维王朝的行政体系呈现三足鼎立的态势。如果说在阿巴斯一世之前,萨法维王朝内部因土库曼部落贵族与波斯文官贵族的争斗,造成国家政治的动荡,那么大力引进第三种势力的做法则为前两种势力提供一个新的对手,这种三角关系无疑是最为稳定的;在一方势力争夺权力的同时,另外两方势力都成为这一方势力面临的最强劲的对手和阻力。在阿巴斯一世一朝,“格胡兰”出身的格鲁吉亚人、亚美尼亚人以及切尔克斯人纷纷担任国家行政体系的高级官员。据统计,在阿巴斯一世政权的末期“格胡兰”官员数量已经占到行政体系中的五分之一,经过发展,这些“暴发户”中有的已经开始在萨法维的社会中建立起了自己的家族网络,成为萨法维王朝的新贵族。以格鲁吉亚人出身的阿拉维尔迪汗(Allahverdi Khan)为例,他在1595年时成为萨法维王朝最有权力的人之一,阿拉维迪尔汗深受阿巴斯一世信任,他不仅担任着“格胡兰”军团的司令,领导着行政系统中的5个主要部门,还被任命为波斯富庶行省法尔斯的总督。这个任命标志着长久以来形成的土库曼部落埃米尔垄断所有重要行省总督职务的惯例被打破,也标志着阿巴斯一世时期萨法维王朝政策的根本性转变。阿拉维迪尔汗担任法尔斯总督也使其实现与格席尔巴什埃米尔们在地位上的平等,他本人则成为“格胡兰”新贵族的代表性人物。
第三,土地改革使土库曼部落贵族逐渐失去割据叛乱的经济基础。阿巴斯一世的土地改革包括向信仰效忠、废除罪臣封地等手段基本达到将土库曼部落的土地逐步收归国有的目的,而相应地越来越多的土地收归国有,都集中到国王名下,土库曼部落贵族手中控制的土地随之流失,随之而来的是萨法维王朝境内地方土地减少,其行政职务也随之减少,从而减少土库曼部落贵族所占据的行政职务的数量。实际上,阿巴斯一世的土地改革与行政改革相辅相成,互相作用,共同限制土库曼部落贵族权力的进一步膨胀。
(二)成功收复失地,奠定强国根基
在萨法维王朝第二次陷入内乱之时,其传统劲敌奥斯曼帝国和乌兹别克汗国都趁乱打劫,入侵伊朗,占领萨法维王朝东北和西北部的大部分领土。阿巴斯一世亲政后对这两个主要对手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以维持自身的统治,成功收复失地。
第一,针对西北部的乌兹别克汗国,阿巴斯采取决不妥协、奋力反击的政策来保障萨法维王朝在呼罗珊地区的统治权。乌兹别克汗国在萨法维王朝内乱时期趁机占领呼罗珊马什哈德和内沙布尔(Neyshabur)等地区,还在占领马什哈德的过程中制造耸人听闻的大屠杀,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给呼罗珊地区的居民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萨法维国王塔赫马斯普一世的尸体,被乌兹别克人从陵墓中掘出焚烧后随风飘散。乌兹别克汗国的恶劣行径引起了萨法维王室和普通民众极大的愤怒,乌兹别克汗国甚至要求萨法维王朝放弃对呼罗珊地区的统治,撤回到伊朗的中部地区,否则会立刻对萨法维王朝发起进攻。在阿巴斯一世处理好同奥斯曼帝国的关系后决心与乌兹别克汗国战斗到底,随即迅速派兵向呼罗珊地区出发,连续收复了卡什马尔(Kashmar)、萨卜泽瓦尔(Sabzevar)、内沙布尔等城市,在军队撤离之前任命波斯总督在诸城管理事务。这次战斗并没有彻底肃清乌兹别克汗国在波斯的势力,在萨法维王朝撤军后,乌兹别克军队卷土重来,再次袭击呼罗珊地区。在此后的1595年至1597年,由于萨法维王朝内部叛乱,阿巴斯一世无暇顾及呼罗珊地区,导致乌兹别克汗国一直占领呼罗珊地区。1598年,阿巴斯一世趁乌兹别克汗国阿卜杜拉汗去世的机会,再次率军进入呼罗珊地区,先后收复了赫拉特、马什哈德、巴尔赫等地。1602年到1603年间,双方再次爆发战争,互有胜负,最终萨法维王朝军队在付出了巨大代价之后重新收复了包括靠近土库曼沙漠地区、木鹿(Merv)以及包括赫拉特、萨卜泽瓦尔(Sapzewal)在内的呼罗珊西部和北部地区,法拉赫(Farah)在内的呼罗珊东部地区。此后,萨法维王朝的东北部边境基本稳定,阿巴斯一世下令免除呼罗珊地区居民的税收,以利于他们重建家园休养生息。为了保卫呼罗珊的边境,今后不受乌兹别克诸汗可能的侵袭,阿巴斯一世将库尔德人约一万五千人迁至波支努尔德即呼罗珊北部地区屯田戍边,这样的做法有效地抑制了乌兹别克人对边境的侵袭和骚扰。
其次,针对奥斯曼帝国采取临时妥协、休养生息、伺机再战的策略。奥斯曼帝国在胡达班达统治时期趁萨法维王朝国力衰弱之际占领包括阿塞拜疆、大不里士在内的伊朗西部大部分地区。阿巴斯一世登基后,萨法维王朝控制的领土基本上只有塔赫马斯普一世在位时的一半,领土的大面积沦丧,随之而来的则是国内农业、手工业等经济部门的重创。阿巴斯一世面对国内外的严峻形势不得不做出暂时向奥斯曼帝国妥协的决定,解决国内问题。1589年,萨法维王朝与奥斯曼帝国签订和平协议,割让阿塞边疆、卡拉巴赫(Qarabagh)、占贾(Ganja)、卡拉贾达赫(Qarajadagh)、卢里斯坦(Luristan)、库尔德斯坦(Kurdistan)以及格鲁吉亚的部分领土和伊拉克最富庶的行省。该条约的签订虽然对萨法维王朝造成极大损失,但是也给阿巴斯一世充分的时间处理内政问题,经过改革后的萨法维王朝逐渐焕发的新的生机,而奥斯曼帝国国力的逐渐衰落使得萨法维王朝已经有能力夺回被占领土。
在阿巴斯一世的带领下,从1602年开始,萨法维军队主动向奥斯曼帝国展开进攻,双方的战争从西部打响,分别在1604、1605、1608年间共发生了三场大的战役,战役的总体局势是向萨法维王朝倾斜的,奥斯曼帝国损失惨重,最终同意与萨法维王朝议和。双方于1611年议和,并在1613年在伊斯坦布尔签订协议,重新划分两国边界。协议规定,双方的边界维持奥斯曼苏丹苏莱曼时期的状态,奥斯曼帝国放弃对库尔德斯坦、阿塞拜疆以及波斯西部行省的要求,两河流域归奥斯曼帝国所有。1615年,阿巴斯一世进军格鲁吉亚时与奥斯曼军队再次交战,后者遭到惨败后再次向萨法维王朝妥协,于1618年签订了《厄里凡(Erivan)和约》,萨法维王朝重新获得希尔万和格鲁吉亚大片地区。1623年—1624年间,在完成国内改革后,阿巴斯一世又向奥斯曼帝国发动新一轮的战争,重新确立萨法维王朝对基尔库尔(Kirkuk)、卡尔巴拉(Karbala)、纳杰夫(Najaf)、巴格达(Baghdad)等地的统治权,随后又成功夺回迪亚巴克尔(Diyarbakir)。自此以后,萨法维王朝的西部领土也重新得以恢复,而在阿巴斯一世在位时期,奥斯曼帝国再也无力进攻萨法维王朝,双方的边疆此后基本确定。
四、结语
阿巴斯一世登基后大刀阔斧的改革,对萨法维王朝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翻开了伊朗历史的新篇章。第一,改革结束了萨法维王朝持续动荡的政治局势和国王频繁更替的多变局面,改变地方割据叛乱的常态,加强了中央集权。正如欧洲旅行家克鲁辛斯基(Krusinsk)记载中所认为的那样,“世上没有任何一个国王能像阿巴斯一世和他的继承人那样,能够任意主宰国家臣民的生死和命运”。第二,阿巴斯一世的改革使国家结束了外敌入侵、民不聊生的局面,给萨法维王朝带来政局稳定、经济发展、国力增强的新局面。在阿巴斯一世以及其后几任的统治下,萨法维王朝的国力得到充分发展,一改往日国贫民弱的局面,萨法维王朝的发展进入了强盛时期,成为当时世界上三大伊斯兰帝国之一。第三,阿巴斯一世改革带来的国力增强也为萨法维王朝在外交关系上争夺话语权提供了坚实的后盾。“这位功绩昭著的国王,振奋了伊朗人民的爱国精神和民族情感,恢复了由于‘盖扎尔巴什’(格席尔巴什)将领们的争权夺利而遭到破坏的民族团结,并使伊朗的对外关系走上正轨,建立在相互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之上。”正是由于阿巴斯一世的这场将萨法维王朝带出困境的改革,使其声名远播,并最终彪炳史册,在伊朗的历史上阿巴斯一世被冠以“阿巴斯大帝”的称号。
从深远意义上讲,阿巴斯一世的这场改革对萨法维王朝也有几点不利的因素。第一,用“格胡兰”军队取代土库曼部落军队虽然限制了后者的权力,但是也从根本上改变了萨法维王朝的军事基础,从长远角度看,削弱了萨法维王朝的军事力量。格席尔巴什军队是王朝建立的军事基础,最重要的是它是以信仰而向萨法维家族效忠的,“格胡兰”军队更多地以国王向其提供政治上的权力和经济上的权益为效忠条件,所以从这种角度上看,格席尔巴什军队的效忠程度要比“格胡兰”军队更为巩固,后者的效忠对象则可以根据所提供条件的好坏而转换。第二,为有效制止王子们与土库曼部落贵族相互勾结,伺机造反,阿巴斯一世的改革取消了王子们的导师制度。虽然在短期上看,这一做法行之有效,有益于国王中央集权的强化,但是此后的王子们长期被幽禁在后宫之中,终日与宫女和太监厮混,毫无参政议政的经验,长此以往是十分不利于萨法维王朝的统治的。阿巴斯一世的改革最为重要的是把格席尔巴什的权力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不是要彻底铲除,所以这需要统治者超凡的政治手段才能够在土库曼贵族、波斯贵族以及“格胡兰”贵族三方势力中寻找到平衡点,从而达到高度中央集权的目的,但是不是所有的萨法维王朝的君主都能够像阿巴斯一世一样能够保持三方力量的平衡。虽然阿巴斯一世的改革有着一定的弊端,但是从当时的形势来说,改革已经不可避免,更为重要的是,阿巴斯一世的改革将国家从危机中解脱出来,带领国家走上新的时代,甚至有学者评价萨法维王朝时期的伊朗可以被称为伊朗古老的“心灵帝国”。从这一点上来说,阿巴斯一世和他的改革成就已经足以在伊朗的历史长河中永载史册,而阿巴斯一世本人被称为“阿巴斯大帝”也是实至名归的,也足以和他同一时代的英国伊丽莎白女王、奥斯曼帝国苏丹苏莱曼、莫卧儿帝国皇帝阿克巴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