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在伊朗萨法维王朝时期,阿拔斯大帝及其后继之君基于发展国家经济、加强君主专制统治和发展同基督教世界外交关系的需要,对迁居伊斯法罕的亚美尼亚人实行优待政策。在萨法维君主的扶持下,亚美尼亚人在萨法维王朝国内的政治经济地位以及国际商业环境中的竞争力进一步提升,通过依仗亚美尼亚人,萨法维君主的专制权力得到强化,萨法维国家的经济实力迅速发展。随着萨法维王朝末世的政治经济环境和宗教氛围发生变化,萨法维统治者对亚美尼亚人的优待政策也走向终结。
关 键 词 伊朗萨法维王朝;阿拔斯大帝;亚美尼亚人
作者简介 母仕洪,西北大学中东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现为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中东史;蒋真,西北大学区域国别学院教授。
项目来源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伊朗多民族统一国家的构建与治理研究”(项目号:2018VJX085)的阶段性成果。
文章来源
原文刊登于《世界民族》2022年第3期。全文如下:
亚美尼亚人是伊朗多民族大家庭的重要一员。由于伊朗伊斯兰共和国长期实行宗教社群识别代替族属识别的政策,关于伊朗亚美尼亚人的具体数量,目前缺乏翔实的统计数据。据估计,伊朗亚美尼亚人有15万人左右,在伊朗40余个族群中排名相对靠前。在地域上,亚美尼亚人主要分布在阿塞拜疆、德黑兰、伊斯法罕等省份。在政治上,他们是伊朗官方承认的最大的宗教少数群体,同时也是人数最多的基督徒群体。在伊朗议会专门为宗教少数群体设立的五个议席中,亚美尼亚人拥有其中两席,是拥有席位最多的宗教少数群体。在社会生活领域,亚美尼亚人广泛分布在各个行业,特别是在商业、食品生产、汽车修理等行业扮演重要角色。亚美尼亚人在当今伊朗大量存在及地域分布的基础主要是在萨法维王朝时期奠定的,同萨法维统治者对亚美尼亚人的迁徙与扶持有着密切关系。尤其是萨法维统治者对亚美尼亚人的全方位优待政策,成为他们在伊朗大地上安身立命、繁衍生息的基础和保障。
伊朗萨法维王朝时期,阿拔斯大帝、萨菲一世、阿拔斯二世等几位君主曾对亚美尼亚人实行过诸多优待政策。譬如,在他们的授权下,亚美尼亚人通过掌控萨法维国家的蚕丝贸易赚得盆满钵满;一些亚美尼亚人出任萨法维国家的高官要职,甚至一度将“大维齐尔”之职揽入怀中,成为仅次于国王的二号人物;亚美尼亚人侨居的新朱勒法在萨法维首都伊斯法罕拥有较高程度的自治权,其由亚美尼亚富商家族联合共治的社区结构被现代学者形象地喻为“准自治共和国”或“自治城市国家”。众所周知,亚美尼亚人是一个命运多舛的流散族群,他们同犹太人等其他流散群体一样,长期遭受东道国社会的歧视、压迫或排斥,其民族苦难并不亚于犹太人。而伊朗萨法维王朝是以波斯人为主体的尊奉伊斯兰教什叶派的王朝,在一个伊斯兰信仰氛围浓郁的国度和极为重视宗教身份认同的时代,身为具有异教信仰的流散族群,亚美尼亚人非但没有遭受虐待和压迫,反而被萨法维君主“奉若上宾”。这在历史上是不多见的社会现象,这种反常现象原因何在?
目前国际学界关于萨法维王朝时期亚美尼亚人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但专门针对这一现象的研究尚付阙如。该群体引起学术界关注的首倡之必要归于费尔南·布罗代尔,他在1949年出版的《地中海与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世界》中,对亚美尼亚人的商业财富、贸易网络及其在地中海世界的贸易活动略有提及,使这一群体得以进入国际学者的学术视野。20世纪80年代,美国学者菲利普·科廷就亚美尼亚人在世界历史上跨文化贸易中的活动与角色进行考察,为研究亚美尼亚人的贸易活动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学界对萨法维王朝亚美尼亚人的专门研究主要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除散见于萨法维王朝通史性著作的内容之外,专题研究成果主要聚焦于四个方面:一是亚美尼亚商人在萨法维王朝蚕丝贸易中的作用,继而探讨亚美尼亚人对萨法维王朝经济发展的贡献。二是亚美尼亚人在宫廷政治、后宫及私人生活等领域为皇室提供的服务。三是针对新朱勒法社区的研究,包括新朱勒法的家族结构、宗教生活、建筑风格、文化艺术等多个方面。四是亚美尼亚人的商业网络和贸易活动,尤其是他们在萨法维、奥斯曼、莫卧儿诸帝国开展的经济活动。总之,关于萨法维君主对亚美尼亚人的优待与礼遇这一奇妙的历史现象,各类成果虽偶有涉及,但迄今尚无专文集中论述。而对该问题的探究,有助于理解和把握亚美尼亚族群在伊朗兴起和发展的历史脉络,以及认识17—18世纪亚美尼亚人贸易网络兴盛的基础性因素。因此,本文在吸收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从优待政策的内容、实施的原因及产生的影响三个维度对该现象进行考察,以期对萨法维王朝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亚美尼亚人流散史形成更加全面的认识。
亚美尼亚人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古老民族,同时也是一个命途多舛、多灾多难的民族。早在公元前4世纪,亚美尼亚人就建立了统一的大亚美尼亚王国,并于公元4世纪初成功基督教化,成为世界历史上首个基督教国家。然而,亚美尼亚人的祖居地高加索地区自古是周边强邻觊觎的对象,中东近东崛起的强国无一不想染指该地区,由于自身实力不济却位居交通要津,亚美尼亚人因国小民弱而屡次成为历史上诸多大国政治的牺牲品。威廉·耶鲁认为,“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看,小亚细亚东北部高地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周边强邻都至关重要,亚述、波斯帝国、亚历山大希腊、罗马、帕提亚、阿拔斯帝国、拜占庭皇帝都曾考虑控制该地区”。因而,亚美尼亚人在历史上频繁遭受外族入侵和统治,征服者不仅实行残酷的劫掠和杀戮政策,还强制将亚美尼亚人迁出世居之地,亚美尼亚人饱受兵燹之祸,不得已背井离乡,异地求生。
亚美尼亚人在伊朗境内定居的历史十分久远,最早可以追溯至古波斯帝国时代。在萨法维王朝建立之前,亚美尼亚人已经散居在伊朗北部各地,历史名城大不里士成为亚美尼亚人的重要聚居区。萨法维王朝建立后,旋即展开同奥斯曼帝国对高加索地区的争夺战争。17世纪初,阿拔斯大帝从奥斯曼帝国手中夺取东亚美尼亚,随即将亚美尼亚人分批次迁徙至伊朗各地定居。尽管强制移民政策违背了亚美尼亚人的内心意愿,漫长的迁徙旅途对亚美尼亚人意味着难以名状的苦难,在这一点上,阿拔斯大帝的政策同前人并无本质区别,但同之前的征服者对亚美尼亚人刀兵相向不同,他却对亚美尼亚人礼遇有加。据史载,甫一占领亚美尼亚,阿拔斯大帝随即躬身巡幸朱勒法城,笼络该城的贵族。他住进了一位亚美尼亚富商家中,接受显贵的敬意和馈赠,表示对他们的恩宠。从1604年开始,阿拔斯大帝陆续将该城的2000多个亚美尼亚家庭迁徙至萨法维首都伊斯法罕,并在城郊兴建社区安置他们。该社区取名新朱勒法,以纪念亚美尼亚人的故乡朱勒法城,这批迁居于此的移民后人称为新朱勒法亚美尼亚人,萨法维王朝的优待政策主要针对这一群体。
阿拔斯大帝授予亚美尼亚人诸多特权,这些权利远远超过居住在伊斯兰国家统治下的迪米人社区通常享有的权利。萨法维统治者授予亚美尼亚人的优待和特权包括宽容宗教信仰、经济扶持、政治晋升、自主管理等多个方面。
在宗教信仰方面,阿拔斯大帝宽容亚美尼亚人的异教信仰,亚美尼亚人可以在新朱勒法兴建教堂、举行宗教活动、庆祝宗教节日。据到过伊斯法罕的意大利人记载,在定居伊朗的头12年里,亚美尼亚人已在新朱勒法建有10座教堂,伊斯法罕建有2座教堂。他们在新朱勒法修建的教堂共有24座,保留下来13座。这些教堂的穹顶和墙壁多带有镀金彩色装饰物和瓷砖檐壁,内壁描绘有《圣经》场面的壁画,建筑风格清新雅致。阿拔斯大帝亲自出席亚美尼亚人的宗教节日。1619年,阿拔斯大帝参加亚美尼亚人的主显节,受到盛情款待。阿拔斯大帝观看亚美尼亚妇女进献的舞蹈,享用提供的茶点,庆典仪式完毕后同亚美尼亚社群领袖共同进餐。阿拔斯大帝对他们的亲近行为突显出亚美尼亚人宗教自由的宽松环境。
在经济方面,阿拔斯大帝鼓励亚美尼亚人参与贸易活动,有时甚至授予亚美尼亚商人外交使臣的身份,代表萨法维王朝同外国统治者或商人进行商业谈判。在阿拔斯大帝授权下,亚美尼亚人专门负责经营利润丰厚的蚕丝贸易,蚕丝是这一时期欧洲市场上的畅销产品,蚕丝贸易是萨法维王朝国库的重要财源。起初,阿拔斯大帝垄断蚕丝收购权,亚美尼亚人仅扮演蚕丝经销商的角色。阿拔斯大帝逝世后,萨菲一世取消了皇室对蚕丝的垄断权,亚美尼亚商人在蚕丝贸易中的自主权增加,赚取的利润更为丰厚。在萨法维统治者的支持下,亚美尼亚人通过商业活动积攒了巨额财富。1673年,法国旅行家让·夏尔丹在游记中称,亚美尼亚商人阿伽·皮尔拥有超过200万里弗的财富。相形之下,同时代法国最富有的两位商人之遗产仅有6万里弗和16.3万里弗,这在当时法国被视为巨额财富,但二者之和差不多仅有阿伽·皮尔财产的十分之一。17世纪70年代,萨法维君主的财政岁入约为3200万里弗,阿伽·皮尔一人之财力就多达萨法维国库岁入的十六分之一,而他只是新朱勒法的20位富商之一。新朱勒法亚美尼亚人之富有由此可见一斑。
在政治方面,允许亚美尼亚人入仕为官,许多亚美尼亚人开始涉足政界、军界,青云直上、封将拜相者不在少数。因此在亚美尼亚人中产生了一批位高权重、身份显赫的权贵政要,如铸币总监拉拉·贝格、法尔斯兼霍尔木兹总督伊玛目·库里·汗、吉兰兼马赞达兰总督萨鲁·塔基,等等。阿拔斯二世时期,穆罕默德·贝格官拜“大维齐尔”,成为除国王之外最有权势的人物。新朱勒法的豪华与奢侈是亚美尼亚人享受政治优待的重要体现。亚美尼亚人的社区住宅豪华壮观,大多带有花园和喷泉,内部装饰灰泥和壁画。17世纪法国传教士观摩后惊叹不已,“认为其住宅是除皇宫外最豪华、最壮丽的居所”。
此外,新朱勒法基本属于亚美尼亚人独享的社区,在行政管理上拥有较大的自主权。亚美尼亚人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社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的首脑通常由亚美尼亚人中最富有的商人出任,波斯语中称为“卡兰塔尔”。“卡兰塔尔”负责新朱勒法的行政、税收等事务,向国王陈情亚美尼亚人的诉求,充当萨法维君主同亚美尼亚人沟通的纽带,实际上形同亚美尼亚人的统治者。新朱勒法亚美尼亚人的私人生活也相对自由,传统的民族服饰、婚姻形式、宗教活动等一如既往,基本不受外界干预。
阿拔斯大帝开创的优待亚美尼亚人的先例为其后继君主萨菲一世、阿拔斯二世等承袭,使亚美尼亚人成为萨法维王朝的一个显赫群体,并在萨法维王朝的经济生活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新朱勒法成为流散亚美尼亚人建立的最重要的海外聚居区。那么,萨法维统治者授予亚美尼亚人如此多的特权与优待,不遗余力地将亚美尼亚人从一个弱势群体扶植为显赫的商业集团和政治势力,究竟其玄机何在?
(一)发展经济的需要
在萨法维王朝的经济结构中,农业经济占据主导地位,农民缴纳的租税成为国家财政岁入的主要来源。但在建国之初,由于萨法维统治者向开国功臣大规模分封军事领地,使得皇室直接掌控的地产相对较少,大部分地产掌控在部落首领和宗教机构手中。而军事领地和宗教地产向国家缴纳的贡献有限,严重影响了萨法维王朝的财政来源,中央政府时常陷入入不敷出的财政困境。对此,阿拔斯继位后努力采取措施解决财政问题,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尤其是面向欧洲、奥斯曼帝国、俄国等地区的跨国贸易成为扩大财源的重要途径。
然而,波斯商人难以胜任国王赋予的这一使命。波斯商人属于什叶派穆斯林,遵循严格的饮食禁忌和宗教习俗,在异教国家的环境中很难适应。譬如,萨法维驻法国大使随身携带厨具和厨师,在凡尔赛宫为其举行的欢迎宴会上,他仅食用了一个苹果。如此严格的宗教习俗对于波斯商人从事国际贸易形成障碍,使其主要聚焦于国内贸易。更为严重的是,萨法维王朝与奥斯曼帝国的斗争不利于波斯商人开展国际贸易。萨法维王朝长期遭到奥斯曼帝国的军事遏制和经济封锁,在对方的辖域之内,对立教派的信徒被视为国家潜在的敌人。两国互相禁止对方的穆斯林商人入境。亚美尼亚商人的基督徒身份反而成为能够穿越两大伊斯兰帝国并进而前往西方和东方世界进行贸易的通行证。亚美尼亚人卓越的经商能力也成为萨法维君主对其青睐有加的原因。由于丧失故土家园,亚美尼亚人流散于世界各地,在艰难的生活磨砺下逐渐培养出一种善于经商、精于理财的本领。同时,散布各地的亚美尼亚人基于亲缘关系结成一张广阔的贸易网络。作为一支从事远距离贸易的商业力量,亚美尼亚人拥有的技能与行动力毫不逊色于他们的欧洲同行,如富格尔、克兰菲尔德、特里谱等显赫的欧洲家族企业。欧洲东印度公司代理人评价说:“亚美尼亚人是一个非常狡猾的群体,但也是全世界最节俭的民族,对形形色色的商品和贸易了如指掌。”正因如此,亚美尼亚人在世界各地闻名遐迩,被誉为“亚洲商人的模范”。亚美尼亚人同欧洲国家的宗教亲缘关系对双方开展商业贸易也较为有利。一些亚美尼亚人精通欧洲国家的语言,熟悉欧洲的商业环境和商业制度,适应基督教世界的生活习惯,便于双方开展商业交流。
早在16世纪下半叶,朱勒法亚美尼亚人已经以从事蚕丝贸易驰名于东西方商业世界。这一时期欧洲从亚洲进口的蚕丝大部分产自伊朗北部地区,位居东西方商业要道及毗邻伊朗丝源地的地缘优势,使蚕丝贸易成为朱勒法亚美尼亚人发迹的支撑产业。如赫尔齐兹所言:“朱勒法人最初不过是一个碰巧居于伊朗产丝区至地中海途中的弱小社群,但他们仅用数十年的时间,便将这一微弱优势转化为对伊朗蚕丝向欧洲出口的实际垄断,在短期内实现经营行业多样化的同时,将其贸易活动扩展到包括从大西洋海岸到太平洋之间的广大地区。”朱勒法是连接伊朗、安纳托利亚、黎凡特诸地区的商业枢纽,朱勒法亚美尼亚商人主要将伊朗蚕丝输往奥斯曼市场,或在阿勒颇转售给欧洲商人。到16世纪下半叶,朱勒法逐渐崛起成为高加索地区最繁荣的商业城镇,该城的亚美尼亚商人亦以从事蚕丝贸易声名远扬。1570年,亚伯拉罕·奥特柳斯在安特卫普出版《寰宇全图》,在这部欧洲人较早绘制的世界地图集中,阿拉斯河畔的小城朱勒法竟然位列其上,同耶路撒冷、伊斯坦布尔等东方历史名城并列而居。可见,在当时的欧洲制图学家眼中,这座小城拥有与众不同的地位。令人惊奇的是,这座小城之名在地图上被标记为“Chinla”。显而易见,这个欧化名字是中国一词的变体与附会,是欧洲人将供应蚕丝的朱勒法同心目中古已有之的“丝绸之国”中国作天然联想的逻辑结果。正是朱勒法亚美尼亚人在东西方蚕丝贸易中的声誉,才会引发欧洲人格外注目。也正是基于这一独特优势,阿拔斯大帝才希望利用他们卓越的经商技能和勤勉的职业精神进一步推动伊朗蚕丝贸易的国际化。
(二)萨法维君主强化专制权力的需要
萨法维王朝的开国君主伊斯马仪倚仗“齐兹尔巴什”实现鼎定伊朗之业,“齐兹尔巴什”成为萨法维王朝的建国基石。“齐兹尔巴什”意为“红头军”,主要指萨法维王朝建国过程中功勋卓著的七个土库曼部落,分别是乌斯塔鲁、沙姆鲁、塔卡鲁、鲁姆鲁、祖尔-卡达尔、阿芙沙尔和卡扎尔。这支军队以统一佩戴红色帽子为身份标识,故而称为“红头军”。由于在建国过程中劳苦功高,“齐兹尔巴什”首领在立国后大多出任萨法维王朝的军政要职,同时授予军事领地。部落首领在领地内享有自主征税和管理人民的权力,终身任职,权力世代相袭,俨然成为萨法维王朝的“国中之国”。这种权力分配模式为“齐兹尔巴什”势力坐大,从而威胁萨法维王权埋下了隐患。伊斯马仪逝世后,“齐兹尔巴什”势力膨胀,最终发展成尾大不掉之势。每当易代之际,“齐兹尔巴什”便会干预帝位传承,引发争夺国家控制权的斗争。伊斯玛仪逝世后,“齐兹尔巴什”首领为争夺国家控制权,几近将萨法维王朝引入内战的深渊。1576年塔赫马斯普逝世后,“齐兹尔巴什”首领相继拥立伊斯玛仪二世和胡达班达继位,萨法维王朝再次陷入争夺统治权的内讧。萨法维王朝统治初期,部落势力泛滥及其引发的政局动乱频繁是其突出的政治现象。部落势力膨胀还带来严重的政治后果,随着王权愈益式微,“齐兹尔巴什”首领桀骜不驯,不服从中央政府的号令,地方分离倾向突显,面对奥斯曼人和乌兹别克人的步步进逼,国王难以组织起有效反击,在对外战争中屡屡败北。
正因如此,即位之初阿拔斯面临内忧外患的困境,制衡“齐兹尔巴什”首领的势力、强化君主专制统治成为其重要目标。早在塔赫马斯普时期,国王首次尝试引入格鲁吉亚战俘充实国家机构,以制衡日益骄纵的部落势力。阿拔斯承袭这一策略,从高加索引入军事奴隶出任军政要职,打破部落势力对政治权力的垄断。根据让·夏尔丹记载:“阿拔斯大帝任命官员不论出身,声称在伊朗不存在世袭贵族,职位、政绩和财富是考察官员晋升的唯一标准。”阿拔斯大帝在中央机关、地方政府、军队中安插从高加索引入的军事奴隶,全面压缩部落势力的政治影响。经过一番博弈和较量,阿拔斯大帝统治下的政治权力最终形成三足鼎立的局面,波斯名门望族、土库曼部落以及由亚美尼亚人、格鲁吉亚人等组成的新权贵阶层鼎足而立,彼此掣肘,国王统揽国家军政大权。新精英阶层在伊朗没有亲族纽带和权力根基,其政治权力仰赖国王的恩宠与支持,是一股易于驾驭和驯服的势力,被称为“国王的奴仆”,只能服膺于国王权威,充当国王打压部落势力、强化专制统治的柱石。此外,相对于其他新精英群体,亚美尼亚人还有一项明显优势,优于他族的经商能力使其成为国王开辟财源的倚仗,充裕的财政是阿拔斯大帝实施行政、军事改革的前提条件,亚美尼亚人负责经营的对外贸易收入成为阿拔斯大帝加强专制统治的财政支撑。因而,对亚美尼亚人的扶持属于萨法维君主抑制骄横的部落势力、强化君主专制权力政策的关键环节。
(三)发展同基督教世界外交关系的需要
在阿拔斯大帝时代,发展同欧洲基督教国家的关系成为萨法维王朝对外交往的一项重要议题。这项议题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量:一是同欧洲国家缔结反奥斯曼帝国的同盟条约,二是为伊朗蚕丝寻找销售市场。然而,萨法维王朝同基督教世界长期的宗教隔阂和文化隔膜使两者的交往受到阻滞。在塔赫马斯普国王时期,英国商人安东尼·詹金森曾携伊丽莎白女王的亲笔信函访问萨法维王朝,就因双方的信仰差异和文化分歧而无果而终。在得知安东尼·詹金森信奉基督教后,塔赫马斯普国王随即将其逐出宫廷,而且还派一名宫廷侍从紧随其后,手里端着盛满土的托盘,凡是他走过的地方,侍从就撒上一把土,以消除他带来的不洁和污垢。由此可见双方的文化偏见之浓厚。不仅如此,语言不通也会成为横亘在双方交往过程中的障碍。相反,亚美尼亚人出色的语言能力以及同基督教世界的宗教亲缘关系可以轻易地突破这些障碍,跨越区分基督教世界与伊斯兰世界的宗教文化界限,扮演好萨法维王朝和基督教世界“跨文化经纪人”的角色,在双方之间架起交往的桥梁。正因如此,许多亚美尼亚人被萨法维王朝授予外交代理人的身份。1606—1607年,阿拔斯大帝选派亚美尼亚商人赫瓦贾·萨希作为国王的私人代表和全权公使出访威尼斯共和国,同威尼斯人商讨共同对付奥斯曼帝国的方案。几年后,阿拔斯大帝派遣赫瓦贾·萨菲尔出访威尼斯、罗马、佛罗伦萨、马德里等欧洲城市。亚美尼亚人的出访产生了积极效果,初步建立起萨法维王朝同基督教世界的政治联系,许多欧洲国家统治者派遣使者回访萨法维王朝,商讨建立军事联盟和加强贸易合作的计划。而造访伊朗的基督徒避免接触穆斯林,通常由亚美尼亚人负责全面接待,他们寄居在亚美尼亚人的住所,由亚美尼亚人提供膳食、充当向导和翻译,在亚美尼亚商人领袖“卡兰塔尔”的陪同下前往宫廷觐见。如亚美尼亚历史学家利奥所言,对欧洲人来说,亚美尼亚基督徒是“通往东方最便捷的钥匙”。他们的语言知识、谈判技巧以及成功解决冲突的能力使其成为理想的跨文化中介。
(四)“政主教从”的政治-宗教关系特征
萨法维王朝君主们之所以能够实行优待亚美尼亚人的政策,还与这一时期萨法维王朝的政教关系特征有关。萨法维王朝是伊朗什叶派发展的关键历史阶段,宣布以什叶派为国教,什叶派伊斯兰教同萨法维政治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萨法维国王自视为什叶派第七伊玛目的后裔,掌控重要宗教职位的人选,什叶派乌里玛被纳入帝国的管理体系,成为实际上的雇员,使萨法维王朝的政教关系呈现“政主教从”的鲜明特征。正因如此,萨法维王朝的君主们虽然都是虔诚的信仰者,但政治优先的考量使他们通常将世俗政治经济利益作为其政策基点,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合作伙伴,甚至可以为了世俗利益选择同异教徒合作。例如,联合欧洲基督教国家共同抗衡奥斯曼帝国是萨法维王朝长期执行的一项国策。当看到亚美尼亚人在巩固政治权力、推进经济发展和促进对外交往等方面的巨大利用潜力,萨法维王朝的君主们自然就摒弃了宗教文化分歧,宽容和优待他们。而且,世俗王权高于教权的优势使他们有底气和能力排除宗教力量的干预和反对,自由地实行优待亚美尼亚人的政策。这样来看,萨法维君主对亚美尼亚人的优待就不足为奇了。
(一)促进萨法维王朝的繁荣与稳定
阿拔斯大帝即位之初,萨法维国势岌岌可危。王权衰微、“齐兹尔巴什”首领拥兵自重,同国王分庭抗礼。萨法维中央政府财政拮据,入不敷出。周遭强敌环伺,西方的宿敌奥斯曼帝国和东方的乌兹别克人两面夹击,使得萨法维王朝节节败退,领土版图大幅缩水。为扭转这一不利局面,阿拔斯大帝励精图治、锐意改革,包括组建直接听命于国王的新军,发展国家经济、改善财政状况,引入外来势力制衡部落首领等。其中,解决财政困境攸关改革事业的成败。亚美尼亚人是阿拔斯大帝发展国家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倚仗,在阿拔斯大帝的支持下,亚美尼亚人逐渐掌控了萨法维王朝与印度、俄国、欧洲的大部分贸易。其中,亚美尼亚人负责经营的蚕丝贸易成为萨法维国库重要的现金来源。除此之外,亚美尼亚人还从事种类繁多的进出口贸易。据欧洲旅行家塔维尼耶记载,“从黎凡特和欧洲返回时,亚美尼亚人运载着荷兰和英国的布匹、锦缎、玻璃、珍珠,威尼斯的胭脂红、钟表以及他们能够在波斯和印度售卖的一切货物。几乎没有商队运输的货物价值低于20万银币”。总之,亚美尼亚人与萨法维统治者之间的利益共契关系极大地促进了萨法维王朝对外贸易的发展,使萨法维君主的财政收入增加了一倍,达到每年900万突曼。亚美尼亚人的苦心经营和种种努力使萨法维王朝的经济面貌焕然一新,充裕的财政来源成为阿拔斯大帝改革成功的先决条件。经过改革后,萨法维王朝一改政治赢弱的局面,建立起比较完备的中央集权制度。让·夏尔丹感叹道,“世界上再没有比波斯国王更加专制的统治者”;克鲁辛斯基亦认为,“天地间没有任何一位国王能够像阿拔斯沙和他的继承者那样主宰着臣民的命运”。在经济方面,“萨法维王朝是自蒙古人统治以来伊朗历代王朝中最繁荣的,很可能比直至近代的后继诸王朝更为富庶”。这一繁盛局面的形成显然同萨法维统治者对亚美尼亚人的优待与扶持休戚相关,亚美尼亚人投桃报李,为萨法维王朝的经济发展与繁荣稳定做出了贡献。
(二)亚美尼亚人势力的增长
萨法维统治者对亚美尼亚人的优待政策产生了一个重要后果,即生活在萨法维王朝境内的亚美尼亚族群势力迅速发展壮大,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萨法维王朝辖域内亚美尼亚居民人数的整体增长。关于萨法维王朝亚美尼亚人的具体数量,我们由于缺乏可靠数据而无从知晓,但从萨法维王朝绵延数十年之久的迁徙政策和优待政策来看,其境内的亚美尼亚人数量呈不断增长的趋势当无疑义。一方面,萨法维统治者鼓励或强制迁移亚美尼亚人入境,促进了帝国内部亚美尼亚居民数量的增长。另一方面,萨法维王朝亚美尼亚人的生活较为优裕,生育自由,可以负担家庭添丁加口的生活成本,人口数量能够不受制约地自然增长。以新朱勒法亚美尼亚人为例,在兴建之初,新朱勒法的亚美尼亚人仅在5000人至10000人之间徘徊,17世纪中期增长至15000人至20000人,1700年突破30000人。伊朗全境的亚美尼亚人数量应当呈同步增长趋势,而且远远高于这一数值。同时,随着人口增多,亚美尼亚人在萨法维王朝境内的聚居区外溢,不再局限于某一地域或城市,而是逐渐从西北边陲向伊朗腹地扩展开来,广泛散布在伊斯法罕、吉兰、马赞达兰、阿塞拜疆、呼罗珊等地区,奠定了后世伊朗亚美尼亚人分布格局的雏形。
其二,亚美尼亚人在萨法维王朝影响力的扩大。阿拔斯大帝等几位君主对亚美尼亚人的优待,无疑扩大了亚美尼亚人在萨法维王朝的影响力。亚美尼亚人在萨法维王朝的政府机构和军队中担任官职,其中一些人占据要津,成为君主的臂膀,在萨法维王朝的政治、经济、外交事务中扮演重要角色。阿拔斯二世时期,穆罕默德·贝格成为“大维齐尔”,标志着亚美尼亚人在萨法维王朝的政治权力走向顶峰。此外,亚美尼亚人精通商贾之术,谙熟欧洲国家的语言,充当萨法维朝廷和欧洲东印度公司的翻译官和中间商,代表萨法维王朝同欧洲君主和商人洽谈贸易事务,对萨法维君主的经济决策和外交决策具有一定左右作用。有论者认为,1629年萨菲一世之所以取消皇室对蚕丝的购买垄断权,同亚美尼亚人向新国王施加的影响存在一定关系。如若此论成立,亚美尼亚人在萨法维朝堂上的影响力不可小觑。
其三,新朱勒法亚美尼亚人在国际商业环境中的竞争力得到提升。在被迁徙至伊斯法罕之前,亚美尼亚人已经是声名鹊起的商业势力。但在萨法维王朝的扶持下,亚美尼亚商人的国际商业网络进一步扩展和完善,新朱勒法成长为17世纪欧亚大陆的重要商业中心之一。布罗代尔评论说:亚美尼亚商人征服了波斯全国。他们从新朱勒法出发,前往世界各地,向东走遍印度,翻越喜马拉雅山远达中国边界,在菲律宾立足生根,繁荣发达。他们遍布辽阔的土耳其帝国,是犹太人和其他商人强劲的竞争对手。亚美尼亚人的足迹也几乎遍布欧洲各国,他们的商业扩张甚至挤压欧洲本土商人的利益空间。1623年,马赛行政官致函国王,抱怨亚美尼亚商人及其携带的大宗生丝进入该地,冲击了这座城市的贸易。瑟巴赫·阿斯拉尼安认为,亚美尼亚人可能是唯一能够穿梭于近代早期各大帝国(萨法维、奥斯曼、莫卧儿、俄国、清代中国以及欧洲的葡萄牙、西班牙、英国、荷兰、法国)经营贸易的商人。17—18世纪,以新朱勒法为中枢的商业网络在近代早期欧亚大陆的原始全球化空间中扩张与繁荣,将伊斯兰世界同欧洲基督教世界联系在一起。亚美尼亚人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球化部族”,是推动和塑造近代早期国际贸易的重要力量。可以说,在近代早期欧洲海洋公司向亚洲海域进逼的态势下,亚美尼亚商人在国际商业环境中的竞争实力有增无减,尤其是在“广泛的亚洲贸易中,亚美尼亚人肯定是最成功的贸易集团,他们积攒的财富毫不逊色于伦敦和阿姆斯特丹最成功的商人”。
(三)优待政策的终结
从17世纪中叶开始,萨法维王朝对宗教少数群体的政策开始出现变化,这一转折点始于阿拔斯二世统治时代。阿拔斯二世时期,什叶派正统势力战胜古拉姆集团成为左右萨法维朝政的显赫势力,此后萨法维王朝逐渐推行什叶派化,早期的宗教宽容政策呈现微妙的收缩态势。最显著的表现是阿拔斯二世对犹太人实施的强制改宗政策,下令帝国范围内的犹太人限期改宗伊斯兰教。据称,大约有10万犹太人在高压之下被迫宣布皈依伊斯兰教。幸运的是,亚美尼亚人并不在此次宗教迫害的名单之列,但对犹太人的迫害是萨法维王朝宗教宽松政策逆转的先兆,之后相继柄国的苏莱曼国王和苏丹·侯赛因国王实施的高压统治成为亚美尼亚人的噩梦。这一时期是萨法维历史上政治秩序最为混乱的时代,帝国的盛世景象不复存在,经济衰退、农业减产、旱灾等天灾人祸相伴而生,萨法维统治者将亚美尼亚人和犹太人等宗教弱势群体作为谷物歉收、旱灾等社会问题的替罪羔羊。另一方面,两位国王对经营国际贸易的兴趣渐弱,财政拮据使皇室宫廷的豪华生活难以为继,搜刮亚美尼亚人的财富成为扩大财政来源简单却有效的方式。亚美尼亚人“不再被视为萨法维统治者的经济助手,而是公开的攻击目标和无限的资金来源”。
因而,萨法维统治者一改往昔的优待政策,限制亚美尼亚人的敕令相继颁布,亚美尼亚人在萨法维王朝的生存状况不断恶化。在服饰上,亚美尼亚人被迫穿着领口开至脖颈之下的衬衫,并在后背上搭一块破布作为身份标志;禁止亚美尼亚人骑马进城,并在雨天进入集市,以免湿衣物损坏穆斯林商人的物品,禁止他们同穆斯林产生肢体接触;亚美尼亚人被迫承担搬运死刑犯尸体的屈辱任务;亚美尼亚人公墓中许多墓碑的四个角被削掉一角,象征对逝者割礼以及对伊斯兰教的皈依。此外,新政策规定基督徒改宗伊斯兰教后,可以宣称对其非穆斯林亲属的财产继承权,以物质诱惑的手段吸引亚美尼亚人皈依。同时,萨法维王朝对亚美尼亚人征收的沉重税收一再加码,每当国库空虚时,国王就设法将手伸向亚美尼亚人的钱袋。1671年,苏莱曼国王颁布圣谕,撤销先王授予亚美尼亚教堂的免税权,亚美尼亚教堂需每年缴纳424突曼的课税。随着时间的推移,对亚美尼亚人的压榨愈益严重。1722年,阿富汗人入主伊斯法罕,向新朱勒法亚美尼亚人征收70000突曼的高额税收。纳迪尔沙驱逐阿富汗人后,短暂恢复了萨法维王朝的统治,但亚美尼亚人并未迎来希望的曙光,反而受到变本加厉的剥削。1745年,他们被迫上交60500突曼的贡献,次年再度被榨取30000突曼的税收。由于接连不断的盘剥,一些亚美尼亚人不堪重负,逐渐迁往印度、俄国等地。到了18世纪70年代,新朱勒法亚美尼亚人只剩下大约6000人,不到17世纪的三分之一。新朱勒法亚美尼亚人的衰落是一个渐进的漫长过程,萨法维王朝晚期的宗教压力、阿富汗人的侵扰及纳迪尔沙的巧取豪夺均在其衰落道路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反而这一系列事件突显出阿拔斯大帝等君主对亚美尼亚人优待政策的弥足珍贵。
在世界民族之林当中,亚美尼亚人算得上是一个命途多舛、多灾多难的民族。历史上,亚美尼亚人的故国家园屡遭侵占,大批亚美尼亚人不得已流离失所,寓居他国。正因如此,失去土地依靠的亚美尼亚人为求谋生,在艰难的生存环境中苦心经营商业贸易,逐渐培养出一种善于经商、精于理财的本领,成为闻名遐迩的商业民族。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中,出色的经商技能成为某些国家统治者对亚美尼亚人礼遇有加的原因。萨法维王朝的阿拔斯大帝等君主正是看重亚美尼亚人优于他族的经商本领,基于发展国家经济、加强君主专制统治等现实需求,才会宽容其异教徒身份,授予亚美尼亚人如此多的政治经济特权,将其从一个弱势群体扶植为显赫的商业集团和政治势力,从而形成一种看似反常却又合理的历史现象。但时移世易,随着政治经济环境和宗教氛围发生变化,萨法维王朝和亚美尼亚人之间的宗教文化分歧突显,利益共契关系减弱,萨法维统治者对亚美尼亚人的优待政策在推行一段时期后走向终结。可见,个别国家统治者基于自身利益需求实施的优待与扶持政策虽然能够促进亚美尼亚人的发展壮大,但不可能从根本上拯救亚美尼亚人的历史命运。可能是基于这样不幸的历史记忆和民族经历,亚美尼亚人才会如此渴望建立属于自己的民族国家,为20世纪现代亚美尼亚国家的成功建立提供了内在的精神动力。不过,萨法维王朝的优待政策对于17—18世纪亚美尼亚人商业网络的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阿拔斯大帝等君主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利用亚美尼亚人发展国家经济、加强专制统治、拉近同基督教国家的关系等目标。